各部门、各学院、各单位:
由于疫情影响,2022年12月份未完成的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将于2023年3月集中办理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医药费发票截止时间: 2022年12月31日。
2、离、退休人员于报销日至汉中校区校医院现场办理医药费报销相关事宜。报销时请出示医药费报销材料(门诊提供:转诊单、就诊病历、就诊发票;住院提供:出院小结、住院明细、住院发票),审核录入签字确认无误后,报销费用打入工资卡。
3、在职教职工报销前请下载附件“医药费报销清单”,根据“样表”认真填写相关内容,于报销日上午至仙林校区校医院医药费审核窗口递交相关材料(门诊提供:转诊单、就诊病历、就诊发票;住院提供:出院小结、住院明细、住院发票),次日下午13:30-16:00取件,签字确认无误后,报销费用打入工资卡。
4、参保大学生门诊医药费采取现场审核、报销,报销费用随即打卡或现金发放的形式。报销时请出示医药费报销材料(门诊提供:转诊单、就诊病历、就诊发票(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))。
5、具体报销日期安排如下:
财务处 校医院
2023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