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 年 1 月 1 日起,南京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迎来新调整!此次政策紧跟国家、省级要求,从备案管理、结算待遇、服务监管三方面优化,让参保人异地就医更省心、结算更顺畅。下面为你梳理核心要点:
一、备案政策大优化:渠道多、材料简、时效明
1. 备案渠道超便捷,线上线下任选
参保人可通过线下医保经办窗口,或 “南京市医疗保障局” 官网、“南京医保” 微信公众号、“我的南京” APP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,无需跑腿也能快速办结。
2. 备案材料分类简化,承诺制兜底
长期异地居住人员(异地安置退休、长期居住、常驻异地工作):材料不全可先承诺备案,30 日内补齐证明材料,逾期未补将撤销备案。
异地转诊人员:需经南京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诊断,医院审核后登记备案。
异地急诊抢救人员:视同已备案,无需额外手续,医疗机构上传急诊标志即可直接结算。
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:非急诊且未转诊的,可承诺制备案,无需提供额外证明。
3. 备案有效期明确,灵活调整更贴心
长期异地居住人员:备案有效期与认定材料一致,6 个月内不得取消备案。
异地转诊人员:备案有效期 1 年,需继续就医或调整信息可申请变更 / 延期。
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:备案有效期 6 个月,可随时取消。
特殊情况:备案有效期内入院的,不受有效期限制;出院前备案被撤销的,可重新办理确保正常结算。
二、结算待遇分类型,差异明确不踩坑
所有备案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,基金支付比例按就医类型区分:
长期异地居住人员:门诊、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,待遇与参保地一致。
异地转诊 + 急诊抢救人员:门诊、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下降 10 个百分点。
非急诊未转诊临时外出 + 未备案人员:门诊、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下降 20 个百分点。
补充说明: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零星报销政策按上述标准参照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