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2-24 浏览次数: 172

关于做好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
各部门、各学院、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2015—2016学年第二学期医疗费报销工作,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类人员报销次数:离休人员每月一次,每月离休支部大会日为报销日;退休人员每月两次,安排在周二上午;在职人员每月四次,安排在中一周的周一至周四上午;参保学生每月一次(医保中心零星住院报销收件),安排在月底。具体报销日期及时间见附件。

二、报销地点:离退休人员在汉中校区保健门诊部(汉中校区十号楼一楼);在职人员及参保学生在仙林校区校医院118室(B6架空层)。家住仙林校区离退休职工可就近随仙林校区在职人员时间报销。

三、报销时请各类人员提供转诊单、定点医院就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(住院病人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),具体报销规定详见《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(2013年版)》、《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办法(2013年版)》补充意见或《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医疗管理规定》。

四、医疗费报销原则上在规定报销时间方可审核签字。

五、教职工报销费用原则上打入个人工资卡,请报销人员提供工资卡号(住院病人如在计财处有借款,审核签字后需到计财处结账)。

附件:各类人员医疗费报销具体日期及时间安排

人员

报 销 日 期

报销时间

离休

人员

3月10日、4月7日、5月5日、6月2日

  下 午

2:00—3:30

退休

人员

学院、直属部门

3月15日、4月12日

5月10日、6月7日

上午8:30-12:00

机关各部门

3月29日、4月26日

5月24日、6月21

在职

人员

3月21日、 3月22日、3月23日 、3月24

4月18日、 4月19日、4月20日、 4月21

5月16日、 5月17日、5月18日、 5月19日

6月13日、 6月14日、6月15日、 6月16日

上午

9:00-12:00

参保学生

3月30日 、4月27日、5月31日 、6月28日

(住院零星报销收件)

11:30-15:00

:报销时间如有变动以当月挂网报销时间为准敬请留意。

校医院 计财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-02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