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护车使用及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 2014-06-11 浏览次数: 79

1、救护车为医院转运伤病员专用车辆,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,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。日常使用及管理由办公室负责,护理部协助管理;特殊情况使用,须报院领导批准。

2、救护车平常应停放在固定地点,车况保证良好,车容车貌整洁,车内禁止吸烟、摆放杂物;救护车辆正常检修和故障维修、加油等,由救护车驾驶员提出申请,办公室核查实际情况,报院领导同意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;车辆违章行为由当班驾驶员承担责任,特殊情况向办公室、院领导报告说明。

3、值班护士负责每天对救护车随车配备医疗设备、急救药品及相关物品(见“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”)进行检查核对,及时更换、补充、清理、消毒,使其保持完好备用,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各种登记。

4、车辆出车由值班护士通知,派车单须详细记录出车时间、上车地点、送达地点、到达时间、随车人员、返回学校时间、里程数、耗油量等内容,并由值班护士签字确认(派车单一式两联,一联交值班护士、一联驾驶员留存)。